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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团委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3 11:32:36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学院纪委《关于开展2020年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22日下午,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团委在办公楼404会议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字庆锋同志主持,三部门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20〕3号)、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驻教纪监发〔2020〕10号)以及学院纪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团委教师赵艳妮领学了2020年受执纪审查和党纪政务处分的领导干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部门负责人字庆锋要求,三部门全体教师要严格按照学院关键节点作风建设自查情况表中的内容逐条进行自检自查,以案促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重要“节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随后,党政办副主任文世敏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党政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针对部门6条重点任务,说明年终考核评分标准,要求部门全体教师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最后,部门负责人字庆锋同志传达了李清玉书记在学院重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期检查会议上的廉政提醒谈话精神。他强调: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团委三部门全体教师要贯彻落实好李书记的各项要求,作为学院核心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不仅工作时间要遵纪守法,还要自觉养成在“八小时之外”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随时随地提醒自己,擦亮共产党员的底色。

会议还对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团委三部门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团委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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