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自查工作” 学习简报
基础教学部 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自查工作” 学习简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教纪〔2017〕28号)、《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7号)和内含“十个严禁”的《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3号)文件要求,基础教学部于2018年1月3日在新教学楼C411开展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作风建设情况监督自查学习工作会议,会议由羌梦华副主任主持召开,部门全体教师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上,羌副主任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教纪〔2017〕28号)、《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7号)和内含“十个严禁”的《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3号)等文件。经过自查、落实,我系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院的规章制度办事,从未出现过违反《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教纪〔2017〕28号)、《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7号)和内含“十个严禁”的《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3号)文件上要求的行为,并且保证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乃至以后将一如既往地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作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部门教师的教育和约束。将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自查工作落实到底。
基础教学部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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