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系部公告>详细内容

系部公告

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学习 《关于“五一” 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简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3 09:2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学习

《关于“五一” 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简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关于2018 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8]2号),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机械行协党组《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及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 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教纪[2018]5号)要求,按照学院相关工作部署,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根据部门工作情况,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分组学习的方式,于2018年4月28日16:30和2018年5月2日14:30分别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行政人员会议,教研室主任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行政人员应到5人,实到5人(其余人员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学习)。会议由部门领导羌梦华同志主持。会上主要完成以下事项:

一、传达文件精神

会上学习了云纪发电[2018]2号、云教纪[2018]5号等四个文件精神,部门领导号召大家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并结合部门实际重申纪律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过个纪律严明的“五一”节和端午节。

二、 加强监督检查 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纪委要求,基础教学部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更注重对纪律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基础教学部没有发现任何借节假日之名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违规违纪现象。

 

 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

2018年5月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