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学习 《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简报
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学习
《关于“五一” 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简报
端午节来临之际,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于2018年6月15日组织部门教职工在1栋阶梯教室继续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2018 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8]2号)、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机械行协党组《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以及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关于2018年“五一” 端午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教纪[2018]5号)等文件精神,号召大家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次学习活动由部门领导羌梦华同志主持,基础教学部应到18人,实到18人。会上主要完成以下事项:
一、传达文件精神
会上学习了云纪发电[2018]2号、云教纪[2018]5号等四个文件精神,部门领导号召大家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并结合部门实际重申纪律要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过个纪律严明的端午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纪委要求,基础教学部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更注重对纪律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基础教学部没有发现任何借节假日之名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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