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党纪法规>详细内容

党纪法规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15:31:19 浏览次数: 【字体:

    纪检监察信访与政府信访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职能界定上的区别。二是监督对象上的区别。三是处理依据上的区别。四是办理权限上的区别。另外在信访渠道、办理时限、办理流程、保密要求等方面都有所区别。

    为加强对信访举报行为的引导,使广大群众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厘清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了解信访举报的渠道,维护良好信访举报秩序,现就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1、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依据《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主要是: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温馨提示:哪些信访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

    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依法已经办结的信访件不予受理。凡与检举控告无关的工作,由主责部门负责办理。

    温馨提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