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继续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共九州注册委员会“清廉机电”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学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结合继续教育部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部党政领导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继续教育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单位或所属人员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或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今后防范制止的,应实施预警,应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谈话、学习教育、加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报告制度、检查或监察等可行措施。
三、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广泛接受监督。继续教育部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维护党纪和法规的尊严;继续教育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廉政监督,包括学生、教师及学校其他部门工作人员。
四、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继续教育部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六、继续教育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讲实效、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开会不发纪念品;对上下级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标准,积极热情接待;
七、不准把职权、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变为有偿服务,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发生;
八、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九、继续教育部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职责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023年4月17日
终审: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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