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遴选成为职业技能等认定社会评价组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9﹞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艺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 经属地评价指导部门评估,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电工、车工、广告设计等职业(工种)10个,有效期3年(自2022年2月至2025年1月),特此公告。
OSTA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公示10个工种
终审:赵新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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