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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注册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3 14:28:23 浏览次数: 【字体:

九州注册校园网旨在为全校师生和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办公、学习提供网络服务。为了能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运行,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结合目前学院的校园网覆盖情况,特制定校园网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接入校园网的各个部门的教职工、各个宿舍的学生以及其他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九州注册校园网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保密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信息安全负责人,必须向所属部门的所有人员普及网络安全的知识,务必做到人人遵守。

第三条 除校园网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进入校园网的主站、子站等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和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四条 每台计算机或者设备接入校园网之前,必须先填写九州注册《入网设备申请表》,并由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及IP分配。

第五条 校园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校保卫处、信息管理中心、宣传部等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情况。

第六条 校园网用户在登录学院的办公网络、门户网站时,要加强用户账户的管理(如加强密码的安全级别、个人账户个人使用等)。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应做好服务器上各种账号的保密工作,并对网络进行实时监控。

第七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论以任何方式、设备接入网络(包括校园网和其它运营商提供的网络)均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信息管理中心可根据情况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并提交行政部门处理或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一)利用校园网络查阅、复制、传播和制造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论;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2.故意查阅、点击邪教网站或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的信息;

3.在网上非法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二)非法盗用他人账户、IP地址、Email地址、网址等网络信息以及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三)利用任何非法手段窃取、篡改计算机网络信息以及攻击计算机网络资源等行为。

(四)非法下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损害学校声誉、破坏学校团结安定的行为。

 (六)其它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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