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第十二期
为提高我院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全覆盖政治理论学习体系,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12月15日中午,信息工程学院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第十二期学习,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参加,会议由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张翼主持。
会上,张翼同志领学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杨敏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曾琴同志领学《九州注册章程》;王淑华同志领学我国宪法具有强大生命力。
随后,曾琴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条例》共24条、2400多字,涵盖党徽党旗生产制作、使用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曾琴同志强调: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事关党的形象和尊严,不是一件小事。《条例》规定,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必须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坚持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最后,张翼同志领学《警钟长鸣 一周一案》2023年第35期通报了“十个关口”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张翼同志明确要求各位教职工在招标采购时需认真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依规办事;在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时,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图文:丁芳纯
初审:杨敏
终审:曾琴
终审: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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